领导之窗 | 机构设置 | 工作动态 | 政府文件 执法监察 | 政策法规 | 规划计划 | 专项工作 | 土地管理 | 房屋管理 | 矿产资源 | 地质环境 通知公告 | 在线查询 | 依法收费 | 下载专区 | 网上信访 | 建言献策 在线调查 | 联系我们 |
巫山财建〔2015〕67号
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
廉租住房建设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国土房管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廉租住房建设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综〔2015〕140号)和《巫山县国土房管局关于申请使用2015年度廉租住房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函》(巫山国土房管函〔2015〕197号),经研究,现将2015年度廉租房建设市级补助资金预算2120万元下达你们,请统筹用于我县目前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及其项目红线范围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廉租房住房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要科学计划、妥善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廉租住房在建项目的加速推进和及早完工。
年终办理决算时,填列《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2类“城乡社区支出”,07款“政府住房基金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2项“廉租住房支出”科目。
巫山县财政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