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财建〔2015〕33号
巫山县财政局关于
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国土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建[2014]783号),经研究,现将201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291万元下达你们,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项资金年终决算列支出功能科目“2210103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经济分类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巫山县财政局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