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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和执行严肃的工作纪律是做好国土房管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我局管理的重点。为切实开展好正风肃纪工作,确保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将重庆市纪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在具体工作中抓落实。
中共巫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组
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下简称“四风”),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为切入点,针对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严明纪律规定,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树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主要内容
(一)治理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对照党章的要求,重点治理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定力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动摇;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报告;对组织不忠诚老实、说假话,不承担责任。
(二)治理奢侈浪费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重点治理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挥霍浪费公款公物及公共资源;超标准接待,安排高档宴席、高档酒店,送土特产等礼品;中秋、国庆等节日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以及安排喝夜啤酒、洗脚、按摩、唱歌或者到风景区游山玩水等活动;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以公务接待为名,套取公款私分、请客送礼、报销应由私人承担的费用;借参加学习考察、会议培训、调研检查之机进行公款旅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驾公车;违规建设、豪华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违反职务消费规定配备秘书、年度定额报销等行为。
(三)治理大操大办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其他纪律规定,重点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升学参军、乔迁新居、生日等事宜,借机敛财。
(四)治理打牌赌博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重点治理赌博以及在公共场所从事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等活动。
(五)治理生活作风问题。对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要求,重点治理不讲党性原则,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热衷于傍大款;与异性进行不正当交往或保持不正当关系;传播“黄色”信息及其它低俗文化、与异性开低俗玩笑;到夜总会、会所等场所参与有异性陪侍服务的活动;酗酒或发生有损形象、与身份不相符的言行;不讲诚信,不守承诺,不履行民事合同或约定,引发纠纷等。
(六)治理信仰缺失问题。对照党章的要求,重点治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不信马列信鬼神、信风水,在工作和个人生活中搞封建迷信,求神问卦;参与或传播封建迷信,或为封建迷信提供场所;缺乏是非观念和辨别能力,不能客观、辩证地认识和对待社会现象,人云亦云、随波逐流。
(七)治理滥办节庆展会问题。对照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精神,重点治理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高价聘请演艺人员,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请“明星”、“大腕”,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
(八)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对照教育收费管理等规定,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有偿补课、中小学教师举办课外有偿培训或辅导、滥订教辅资料和服务性乱收费、幼儿园和高校乱收费,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
(九)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回扣提成问题。对照纠正医药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重点治理药品违规交易、价格虚高,药品购销过程中收受回扣和提成,医疗服务中的“大处方”、滥检查,违规套取骗取医保资金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强化纪律阶段(2013年9月)。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增强其法纪观念,提高其参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对照党章等纪律要求、群众的期盼以及正风肃纪重点治理的八个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做到立说立行、边查边改,保证自查自纠质量。
(三)专项检查阶段(2013年11月至12月)。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查找问题的情况,抽查面不少于30%。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12月)。各地各部门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规章制度,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联系会议制度,日常工作由市纪委牵头负责。各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项行动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工作进度,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办信办案。畅通12388举报电话、“‘阳光重庆’一台一线一网” 等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核实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的,不论涉及到谁,不论涉及到哪个地区或单位,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坚持“谁查办谁通报、内部通报为主”的原则,及时通报典型案件。
(三)考核评价。各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及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纳入市委对2013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考核之中,作为班子调整、干部任用的依据之一。对在专项行动中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巫山县国土房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