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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渠道及程序

信息来源: 编辑: 审核: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1-04 点击: 次 字号:

 

依申请公开渠道及程序

 

 

一、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巫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准确填写相关内容;

二、申请人根据本局的联系方式和办公地址,然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等方式向本局局办公室提交申请。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受理。

三、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认可。

 由办公室根据申请内容交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办理。涉及多个科室、单位或申请内容复杂的,由办公室报局领导签批后转相关科室、单位办理。

  业务科室、单位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回复意见。特殊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并电话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提出回复意见。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科室、单位应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要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属于不予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  

(二)不属于本单位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应当告知申请人。

业务科室、单位依据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明确的回复意见后报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通过审查后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后书面回复申请人。

巫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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