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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信息来源: 编辑: 审核: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1-08 点击: 次 字号:

 重庆市自直辖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完成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发展重任,进一步增强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能力,增强重庆市作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作用,增强重庆市服务于云、贵、川、服务于长江上游、服务于西南地区的功能,建设“两江新区”,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修编,制定《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即作为重庆市土地利用与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40个区县(自治县),幅员面积8.23[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为822.69万公顷(12340万亩)。]万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面积1064平方公里。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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