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身份证号:500237198411015345)因保管不善,将渝2016巫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55946不动产权证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李明
2018年1月2日
渝公网安备 50023702000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