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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灾应急处置
1、编制应急预案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应按重庆市政府要求,编制本辖区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启动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灾(险)情,经乡镇(街道)或村组核实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措施
当出现灾(险)情时,监测人应立即向村组或乡镇负责人报告。情况特别危急时,可立即发出警报,组织致灾地质体上和影响区内的群众疏散。
在预警的同时,可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减缓灾害体的破坏过程。如采用塑料布封闭裂缝、用土回填地表裂缝、修临时排水沟、前缘压脚、后缘减载等应急处置措施。